为借鉴吸收深圳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10月13日,省金融监管局法规与规划处一行赴深圳市调研。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服务处、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主要负责同志,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会长单位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及副会长单位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秘书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交流。
会上,调研组围绕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和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运行情况等进行交流。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介绍了深圳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总体情况,包括《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的立法背景和落地成效,以及深圳绿色金融未来发展规划等。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及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详细介绍了协会及联盟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的具体实践,包括宣传与能力建设、组织会员单位和专业机构开展多项绿色金融标准与制度的课题研究、推动深圳金融机构发布“碳达峰、碳中和”倡议等工作。与会各方就绿色项目库建设、绿色金融政策保障激励措施、环境信息披露、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共建互认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调研组一行表示,希望赣深两地建立绿色金融常态化联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绿色金融方面江西起步早、成效多和深圳创新强、资源多的比较优势,进一步加强两地绿色金融工作交流,携手推进两地绿色金融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