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139号),进一步扩大我省直接融资规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增强直接融资对实体经济的支撑カ度,现就进一步扩大我省直接融资规模提出如下措施: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精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的工作要求,促进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到2020年,全省企业直接融资总量突破3000亿元,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的比重接近或达到全国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一)建立完善全省企业债券融资重点库。由省金融监管局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证监局、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参照公司债、企业债及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基本条件·对省内企业全面摸底,分类筛选出一批符和发债条件的后备企业及项目,建立全省债券融资重点企业库和项目库,对入库企 业及项目动态管理、持续更新、重点辅导和支持。
      二)増强平台融资功能。进一步深化改革、统筹资源整合,重点做大做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江西省铁路投资集团、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江西省投资集团、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江西省财政投资集团等省级平台,提升外部评级水平,力争用1-2年的时间省级平合外部评级均在AAA以上,并重点瞄准省内50亿元重点项目开展融资。鼓励各地进一步盘活国有投资平台,通过归并整合等方式,重点打造一批50亿级和2-3个百亿级融资平台。

三)增强上市公司融资能カ。大力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聚焦我省“2+6+N”产业,积极推进优质龙头企业赴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实现上市公司数量倍增,不断扩大上市公司融资规模。大カ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及发行公司债、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方式丰富企业融资方式,增强资本实力,实施并购重组,做强做精主业。
      四)加快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以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为引领,加强与国家级和境内外知名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吸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依法依规在我省设立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或业务管理总部,发起设立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充分依托共青城私募基金小镇和省私募基金产业园,针对种子期、初创期、扩展期、成熟期及上市后的企业,培育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种不同类型的股权投资基金,不断扩大私募股权融资规模。

 五)加强直接融资品种创新。鼓励和引导省内优质AAA企业尤其是平台公司,优化债务结构,研究推动发行永续债;引导各地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特色,针对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债券创新品种,积极推动发行扶贫专项公司债、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绿色债券和资产支持票据(ABN)等;对接“一带一路”积极支持省、市级平台企业发行境外债券和绿色项目债券,拓宽海外融资渠道。
       六)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中小微企业综合政策平台功能,依托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鼓励上市后备企业、高成长性企业和有条件的非上市公司到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进行股改并挂牌融资。进一步优化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私募可转债发行条件和流程,推动开展私募可转债发行及交易转让。

 七)充分发挥保险业的授融资功能。积极争取和吸引保险机构以股权、债权等方式投资,推动险资与私募基金合作,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长期资本性资金。鼓励保险机构以财务性和战略性投资的方式投资优质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以更加灵活的方式更积极地参与解决上市公司的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
        八)加大直接融资宣传培训。深化与沪、深、港交易所和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等全面合作,各地要会同中介机构组成专家团队深入企业和项目,通过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经验交流研讨、 机构企业对接会、产品推介会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直接融资工具的宣传推介,帮助企业转变融资观念,提高企业对债券融资工具的认识和操作水平。
          三、政策支持
       九)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各地加大对债券融资财政支持,根据当年累计发行金额对发债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在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按照年累计承销金额排名奖励承销机构,采取联合承销的按照各自承销金额分别进行核定。同时鼓励各地对发行创新品种的企业、承销机构和担保增信机构进行奖励。

 十)优化行政审批。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积极支持设立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依法登记。各地要加大直接融资募投项目落地服务力度,协调解决募投项目落地过程中的用地、环评等问题,落实好企业募投项目本地投资有关政策
       十一)加强担保增信支持。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对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担保,支持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方式多渠道分散风险,提升服务能力;做强担保公司实力以省信用担保、省融资担保等AA级担保公司为主体,整合资源打造1-2家AAA级担保公司;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力度,鼓励融资担保机构适当降低担保费率和反担保要求,原则上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不超过2%。

 十二)发挥中介机构助推作用。鼓励和支持市场知名度高信誉度好、经验丰富的中介机构对纳入重点库企业和项目进行“对一”的跟踪服务,加快企业债券融资进程。鼓励江西银行、九江银行等具备承销资格的省内法人金融机构参与我省企业债券融资承销和分销,拓展金融市场业务。提升本土中介机构服务能力,通过整合等方式做大本地机构;积极吸引省外知名中介机构来赣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同时,通过开展执业评价提升中介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十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全省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相互支持和配合,省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南昌中支、江西证监局建立全省推进直接融资会商制度,共同研究推动我省的直接融资工作。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等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深化相关合作协议,持续推动开展直接融资的培育、指导和推荐等工作。

 十四)加强直接融資数据统计。省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斤、人行南昌中支、江西银保监局、江西证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建立定期会商通报机制,按照“统一口径、统一申报、统一发布”的要求,加强各类直接融资数据和信息共享、校验,打破信息孤岛,定期跟踪监冽直接融资数据。
       十五)强化考核激励。将直接融资目标任务纳入省高质量发 展考核评价体系的企业上市考核,按照2020年企业直接融资3000亿元的要求,将直接融资工作任务与企业上市目标任务一并分解落实到各设区市政府和赣江新区管委会,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各地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扩大直接融资比重。
       十六)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强化与发改、人行、银保监、证监交易所、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等监管部门的合作,会同承销机构、评级及增信机枃动态跟踪机制,强化对已发行债券和发行主体的监督管理,了解项目和企业情况,及时掌握风险苗头,从早从快处置相关风险;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职责,按照“谁的孩子谁抱”的原则,督促各地加强对发债企业风险管理,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管理,及时按照市场化原则妥善处置风险事件,维护辖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印发
2020-06-23 19:21:15